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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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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7-12-25 16:42:3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基本原则

        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

        意见要求,要坚持因村选派、分类施策。根据贫困村实际需求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做到务实管用。坚持因村因户因人施策,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要坚持县级统筹、全面覆盖。县级党委和政府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驻村干部综合能力科学组建驻村工作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驻村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

        人员选派

        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帮扶

        意见要求,坚持因村选人组队,把熟悉党群工作的干部派到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的贫困村,把熟悉经济工作的干部派到产业基础薄弱、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

        要优化结构。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

        要配强干部。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

        主要任务

        不仅要精准扶贫还要做好其他工作

        意见指出,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要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拟定脱贫规划计划。

        要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

        要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要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帮助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要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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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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