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身为崔桥镇杞营村监委主任的郎某广打起了危房改造的“歪主意”,陈某义本着“大家一起搁伙计,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的侥幸心理,为郎某广申请危房改造大开“绿灯”,致使郎某广违规获得危改资金6000元。陈某义和郎某广分别被县乡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扶沟县纪委专题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7年,针对民生资金、扶贫领域等方面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沟县纪委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作风建设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占、摊派费用等问题。
“保障脱贫攻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绝不放过、一查到底,让胆敢动群众‘奶酪’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扶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常青说。
该县紧盯县乡村“三级责任主体”等相关责任人,重点围绕精准识别不认真、扶贫政策不落实、项目资金不到位、责任落实不主动、帮扶措施不精准、考核评估不客观、督查巡察不细致、执纪问责不到位等作风“虚、浮、假”问题开展督查。该县紧盯村室达标、综合文化服务等13类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工作,重点围绕突出问题,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多种形式,坚持解决问题与问责追责并重、项目推进与考评并重的方式,确保项目扎实推进。该县紧盯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重点围绕落实政策优亲厚友、扶贫资金截留挪用、筹资筹劳违规摊派、救助资金贪污侵占、惠农补贴虚报冒领、进入退出欺上瞒下等问题,坚持典型案件月通报制度,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和失职失责严重的典型问题,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清风扶沟》杂志等宣传平台,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起到了“通报一起、教育一批、警醒一片”的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真心“点赞”。
2017年,该县通过专项整治,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立案24起,党政纪处分29人,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马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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