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通知提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搞好综合治理,把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畜禽污染防治问题纳入地方工作范围,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乡村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有关政策资金,引导农户实施“三进三退”(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业,实现清洁生产。
省畜牧局畜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三进三退”要抓住四个结合。一是与乡村整治政策资金项目相结合;二是与国家畜牧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相结合,尤其是要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相结合;三是与“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等典型模式相结合,完善推广“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机制;四是与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及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相结合,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型养殖场畜禽粪污问题。
通知还提出,各级畜牧部门要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人员对贫困户开展帮扶活动,共同谋划产业脱贫措施;开展技术培训及巡诊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畜禽科学养殖水平;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户对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改善养殖环境和庭院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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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