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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活农村土地市场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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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1-17 09:00:51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原标题:激活农村土地市场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专家学者畅谈乡村振兴战略 

       编者按

        1月12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我省相关贯彻落实意见,为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农”工作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更好地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本报特邀“三农”专家从不同角度就乡村振兴建言献策。

        生态

        给农村一个安居乐业的家园

        程传兴

        1

        加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建设,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治理与开发相结合

        2

        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由过度消耗资源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转变

        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

        近日闭幕的河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乡村包括农业农村农民,但现在的乡村已不再是仅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其中的生态、文化、社会价值优势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因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以生态文明理念助推乡村振兴。

        推进生态产品发展,实现乡村山清水秀。建设生态宜居乡村,首先要大处着眼,建设好乡村的大环境,使乡村处在蓝天白云之下青山绿水之中。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等都是生态空间,把这些生态空间建设好,开发出更多生态产品,对于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意义重大。必须把山水林田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建设。加强生态产品建设,要从河道清理、防治水土流失等方面着手,切实落实河长制,搞好农村河道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彻底改变河道脏、乱、差现象,确保河道清洁畅通,有效改善农村水环境。加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建设,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压缩农业用地,扩大林草种植面积,复垦回填,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建立有机高效的农林牧业生产体系。要加快发展山区、森林、河湖、湿地的旅游观光,用生态旅游产品的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关停农村的污染型企业,帮助中小企业施行清洁生产,同时要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坚持发展绿色农业,实现田园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生态导向,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努力推动和实现农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农药化肥地膜的使用量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利用效率又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之施用方法不当,对水、土壤、空气都造成了一定的污染,不仅污染环境,还影响食品安全;另外,养殖业、作物秸秆对环境的污染也是造成我国农业面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快农业生产方式由过度消耗资源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转变,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发展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方法,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实现农业生产由保证“量”的供应向满足“质”的提高转变。按照绿色兴农的要求,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这就要努力减少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要在农业内部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循环发展,按照养殖——沼气——种植——养殖的模式发展,既能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又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设立专项基金,设立技术和管理平台,给服务于农村环境保护的企业提供补贴,鼓励企业家选择绿色发展的项目。发挥绩效导向作用,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进行监督和工程事后评估,以尽可能少的资金投入达到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目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能得到相应的报酬,使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

        加强生活环境建设,全面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必须着力建设美丽乡村。当前农村的生活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秸秆燃烧、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问题亟待解决。作物秸秆是农村的一种数量很大的资源,用好了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对秸秆的管理不仅要避免秸秆随意焚烧,更要注重秸秆的综合利用,为此,需要政府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要按照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乡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并由城市逐步向乡村延伸,提高乡村污水处理率;实施改水工程,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实现水清、无害的环保目标,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农民的卫生观念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改变农村垃圾乱堆放的情形;同时要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为发展放心农业留下洁净的土壤。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建设生态环境宜居的乡村。

        (作者系河南农业大学教授)

        改革

        刘云

        1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对接城市市场、利用城市要素,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2

        土地对农户不是一般的生产要素,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人格化资产

        3

        应对小农户市场退出问题,应该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渐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被放到重要位置。

        很显然,要让农民过上富裕、文明、安定且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生活,必须以“产业兴旺”为前提,而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对接城市市场、利用城市要素,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进一步说,实现农村资源与城市要素的结合,又必须以产权的清晰界定为前提。目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产权证书已经发放到位,按照“三权分置”的路径,活化土地经营权,承接城市要素下乡,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通道已经铺就。

        但是农村土地市场特殊性和复杂性往往出人意料。调查发现,农户在流转土地时,更倾向于以非正式和不固定期限的方式,将土地流转给亲戚、邻里等具有亲族关系的熟人,而慎于转让给外来承包大户或工商企业等生人。与此相关,在流转土地时,农户对具有血缘、地缘关系的熟人要价较低,甚至不要钱;对外来承包大户、工商企业等“生人”却往往要价较高,甚至高于自营收入。从对滑县、太康、方城、社旗等产粮大县了解的情况看,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生人”与“熟人”的价差在3—4倍。农户为什么更愿意将土地以低价流转给熟人?原因在于土地对农户不是一般的生产要素,还承载着其生存保障、社会保障和“乡愁”等非经济功能,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人格化资产,即人与土地具有不可分性。而农地一旦流转,附着在土地上的情感和保障将会一并失去。因而,农户就表现的分外“惜地”,一般不轻易流转土地;即使转让,农户的注意力也不会集中在流转价格上,而是会更关心农地在流转后能否完好无损,或更容易被收回。故而农户转出土地时,就会更倾向于转给“自己人”,当交易对象是强大的工商企业和外来承包大户等“生人”时,农户往往把对土地的情感和较高的事后监督成本一并进行评估,因而出现租金高估的现象。显然,这种现象必然会对农地流转产生抑制作用,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尤其是随着土地确权步伐的加快,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生活、定居,从而使其在农村的承包地的保障功能弱化,促进土地要素的活化。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的确发生了变化,但对土地的依赖却没有减轻。对农民来说,在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同时,土地的资产功能尤其是社会文化功能开始凸显:一方面是对土地增值预期增强,不愿轻易将土地长期转出;一方面是离乡的农民往往把家宅和承包地当作寄托“乡愁”的载体和一种生活方式而长期保存。这样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就由生存保障依赖,转变为情感和资产依赖,人格化资产特征依然没有改变。

        从先发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看,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越发激烈,由于小规模农户相对于大规模农场在生产成本上不占优势,小规模农户逐渐被规模化大农场兼并,农业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实际上还存在另外一种演化方向——即小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活动逐渐演变为农家自己的一项休闲消遣方式,他们并不追求生产活动的收益,从商业活动中退出。因此,农业经营规模呈现出中等规模农户比重减少、大规模农场和小规模农户比重同步增加的分化趋势。无论是“人少地多”的美国、“人地比适中”的法国,还是“人多地少”的韩国、日本,概莫能外。

        以上分析的政策意义在于:第一,活化农村土地要素和资源,确权只是第一步,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资金变股金,还要在“再延长30年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赋权”,增强产权的强度,最终促进“易权”;第二,破解土地流转中农民对土地流转非理性要价问题,要进行经营方式创新,既要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又要在制度安排中兼容小农户的土地情结。第三,要研究和应对农业规模化经营向两端分化的趋势,避免小农户退出市场。我省户均土地规模更小,随着城市化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更容易把承包地当成自家“祖产”或后花园,退出市场化发展的轨道,目前已经出现这种苗头。第四,应对小农户市场退出问题,应该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渐发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优势。

        (作者系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治理

        夯实乡村组织基础

        郑 林

        1

        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成振兴乡村的开拓者

        2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

        3

        明确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

        创新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和现实选择。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就必须正确处理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职责与权利,不断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党组织建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是落实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村级责任主体。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程、抓乡促村,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才能为实现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培养出出色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既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要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尤其需要加强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及其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的工作。把乡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打造成农民群众利益的坚强维护者,打造成振兴乡村的开拓者。

        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制度,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改革村务管理制度,完善村务监督体系,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级重大事项村民民主决策化。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以及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组织形式,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享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约束作用,把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融化到乡规民约中,体现到村民的生产生活中,潜移默化到家庭美德的传承中。通过村民自治和自我道德教化,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重义守法、勤俭持家,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村组友好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明确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新时期的中国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宪法确认的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双层经营制度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主体和监管责任主体。现实的问题在于,创新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弥补某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缺陷,明确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其代理人对于集体土地及其其他资产的处置、占管、使用和收益等权能的权利、责任、义务。事实上,个别村组长期存在的土地管理主体缺位、集体经济弱化、宅基地管理混乱等问题,往往与农村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职能错位、权责不对称、权利边界不明晰、代理人制度缺陷不无关联。

        当然,明确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完善其治理结构,并不意味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机构的重复建设和决策层次的重新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既可以分设,也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等不同的组织模式,关键是要在明确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权利和责任的基础上,确定履行相应职能和权利的组织或代理人的责任及其义务。

        乡村治理体系的创新,说到底是乡村各个相关利益主体权利与责任及其激励制度匹配的过程。党组织依据党章和宪法承担振兴乡村的政治领导责任;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完善乡规民约并对辖区村民的公共事务、家庭邻里关系、村民行为进行规范和协调责任;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土地及其他集体资产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特别是要落实耕地的发包和监管责任及其宅基地的依法管理责任。

        科学界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关系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的组织基础,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是构建乡村治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乡村治理的成败在于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程度。正如省长陈润儿所讲,乡村振兴的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既不能代替农民做决策,又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强制。在振兴乡村工作中,尤其要防止以土地经营及其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等为借口,侵犯或剥夺农民群众的利益。

        (作者系河南农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河南乡村法治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导向

        从量到质的根本性转变

        陈明星

        1

        让市场引领生产,减少无效供给

        2

        建立起有利于实现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的农业市场环境和体制机制

        3

        以质量和效益为归宿,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优化生态链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农业发展导向的这一根本性转变,是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呈现的新趋势新特征。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在科学把握这一新趋势新特征的基础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安排部署,是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

        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并非意味着对农产品生产的放松,相反,仍然需要持续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严守耕地红线,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用现代科技成果巩固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在此基础上,针对增产导向下增产不增收、资源环境难以持续的弊端,强化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真正形成对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正向激励的优质优价机制,让市场引领生产,减少无效供给,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积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不断满足人们对更安全、更丰富、更高品质的农产品和生态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内在地要求农业政策导向的转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它并不能取代甚至否定政府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在某些方面也能促进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推进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政府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袖手旁观,而要积极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公共服务,改善制度供给,在资金、土地、信息等要素融通上减阻力、增助力,建立起有利于实现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的农业市场环境和体制机制。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快建立完善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农产品品牌。

        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要求必须强化创新驱动。首先是科技创新,加强信息化及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与推广,强化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及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建设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云平台,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其次是发展模式创新,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休闲旅游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当然必须结合实际,不好高骛远贪大求洋,绝不能无视现有的产业基础一味“追新”,须知在新兴产业里也有低附加值环节,而在传统产业里也可能具有高技术因素,同样可能产生高附加值,重要的是用先进理念和元素因地制宜地加以改造提升。最后是提质增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以质量和效益为归宿,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优化生态链,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使优质绿色农产品的价格在全产业链和价值链中充分彰显,使增值收益能够为农民合理分享。

        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要求必须推动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提质增效,不仅要解决农产品短期数量平衡问题,更要提升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不仅要考虑生产结构问题,更要优化产业结构、经营结构;不仅要进行生产力范畴内的调整,更要注重体制改革和内生动力培育。因此,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配置市场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积极稳妥推进农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面创新生产经营方式、社会服务方式、产业组织方式、农村管理方式,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作者系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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