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近几年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近3年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即2015年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2017年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这次禁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此外,2016年还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兽用抗菌药功不可没
“抗菌药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菌药对动物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农业部相关人员介绍,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大肠杆菌O157、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菌药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菌药,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
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抗菌药可以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但不规范用药则会引发畜禽的群体性危害,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产生细菌耐药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
抗菌药残留不超标就可放心食用
如果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菌药残留,是否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呢?兽药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会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在实际生活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兽药残留,就认为是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抗菌药在上市前要严格审批
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生长。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等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商品饲料中长期使用的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有14个产品,这次禁止后就减少为11个产品。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动物产品就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重点行动遏制耐药问题
据行业调查初步统计,2016年度,我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47万吨,销量为5.04万吨。作为畜牧饲养大国,我国畜禽饲养量巨大,但畜禽养殖抗菌药的使用量却并未因此而递增。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菌药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2017年,农业部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六大重点行动,涵盖了“退出”、“监管”、“监测”、“监控”、“示范”、“宣教”等方面工作。其中,“退出行动”即为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行动,将目前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实施“三步走”策略,到2020年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品种。
2018年,农业部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重点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本报综合)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