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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酸铵等肥料出口可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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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2-28 10:15:5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农村版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对94个海关商品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其中,肥料类产品涉及硫酸铵、磷酸氢二铵(配额内和配额外)、氯化钾、硫酸镁、硫酸锌和硫酸亚铁等。上述肥料产品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10年,此举简化了肥料出口手续。
      数据显示,2017年1~12月,中国出口磷酸氢二铵640万吨,同比降低5.8%;出口氯化钾23万吨,同比降低20.6%。
      针对硫酸镁、硫酸亚铁、硫酸锌、氯化钾、硫酸铵、磷酸氢二铵(配额内和配额外)等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出口商表示,此举简化了手续,降低了费用。省去了办理出境商品通关单等手续,让出口更省心省事。同时,每吨肥料降低各项中间代理及工本费用10元左右。
      此举是否会促进肥料出口?某大型企业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企业出口肥料的积极性主要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的供求关系,此举对肥料出口的影响不大。
      免予出境检验检疫后,肥料生产企业更要加强对产品质量和数量的自检。《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法定检验以外的进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准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肥料用硝酸钾、未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经化学处理的其他动植物肥料、经化学处理的含动物源性成分(如粪、羽毛等)动植物肥料等出口仍需出境检验检疫。
      上述免检肥料产品自2007年5月15日起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持续10年时间。
      此外,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自2017年4月1日起,质检部门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刘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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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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