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治理体系中,乡村是最基本的单位,乡村治理有效了,社会治理就有了坚实基础。当前,我省农村正处于一个变革时期,乡村治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乡村治理和乡村秩序的基础正在发生巨变,村庄空心化、乡村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弱化、城乡一体化的治理薄弱、村民自治流于形式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势在必行。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这为乡村社会走向“乡风文明”、实现“治理有效”开辟了新境界,也必将为广大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提供坚实支撑。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衣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只有农村基层党组织强起来,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保证。我省农村基层党组织总体是好的,但有些地方存在村支部书记“人难选”,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党员队伍老化、弱化、宗族化等突出问题。要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大力实施支部建设工程,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建立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全面落实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
二是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村民自治制度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发源于我省的“四议两公开”制度就是基层自治制度的重大发明创新,制度将民主决策和管理进一步分离出提议权、决议权,通过制度性安排,用提议权实现党管农村,决议权体现村民自治,两者有机统一,是农村基层民主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要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设法治乡村。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但还存在着农民法治意识相对淡薄,农民缺乏规则意识、契约意识和诉讼意识,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农村法治宣传不够等问题。要树立依法治理理念,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律权威。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四是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乡村的熟人社会特征明显,充满了人情、风俗、道德、亲情往来等,单靠行政管理、法律约束,难以让农村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稳定。要加强乡村道德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选树和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积极有为、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村民和睦相处。
五是建设平安乡村。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我省农村信教人员数量多,流动性不断加大,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增多,一些非法宗教活动在个别地方活动猖獗;在农村居住以老人、妇女和儿童为主,盗窃等社会治安隐患较多。要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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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