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5月底,申请人张某拿到执行款后,紧紧握着吉利区人民法院贾院长的手说:4000多元钱虽然不多,但是通过法院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这比4万、40万都重要。
原来,张某与权某于2017年5月8日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确定由男方张某向儿子张某某支付每月600元抚养费,但在张某支付了4200元后,发现张某某并非自己亲生儿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亲子关系,并将4200元抚养费返还。吉利区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要求,调解书生效后,女方权某拒绝履行。
张某向吉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多次传唤权某到场,其均拒绝履行。5月25日,权某到法院后,贾院长做其思想工作,两个多小时的劝说,权某终于答应将执行款交到法院。
执行法官说,此案标的虽小,但没有通过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说服而结案,执结案件不应当只是做到案结人息,更应当考虑的是社会效益,通过调解将上述矛盾根本性化解才是执行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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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