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文化村”是指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产业兴旺、村民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典型示范作用突出的行政村。此前,洛阳市获此荣誉的4个村分别是嵩县上庄坪村和栾川县重渡村、庄子村、龙潭村。
洛阳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这些获评的“全国生态文化村”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样板,具有很高的示范作用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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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