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根据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农村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党务、村务、财务分类梳理,明确了村级组织应重点公开的主要内容25项,涉及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的各个方面,要求全县398个村严格遵循“提出、审核、审批、实施”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该县要求全县各村级组织严格遵守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公开范围,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不得推诿扯皮甚至弄虚作假。该县积极拓展新的公开形式,除在“阳光村务”公开栏及“阳光舞阳网”同步公开以外,还积极通过广播、明白纸、各类会议、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不断扩大宣传面,提升群众知晓率。目前,已通过网站、公开栏等载体公开各类信息10.6万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不定期对村级组织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今年已开展集中监督检查4次,公开通报乡镇3个,对未严格执行公开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公开效果差的,全县通报批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问责追究,确保了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龚洋浩焦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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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哲)